“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榕江公安迅速部署,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及收购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州公安局的指导下,于11月15日组织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涉案手机62部、银行卡126张、电脑4台。
警方提醒: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支付账户和电话卡、相关通联账户,经查实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合法使用银行卡、电话卡,已有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或单位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或单位机构,要及时到相关营业网点进行注销账户,以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断卡”行动小知识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在手机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来搞电信诈骗,还会用来搞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对公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账户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
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群众,一定要及时查询,详细了解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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