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679383 | 信息分类 | 治安管理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保安服务公司地址变更、保安服务公司名称变更以及补发保安服务许可证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
一、保安服务公司地址变更流程。由申请人将申报材料递交市、州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或者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市、州级公安机关或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接受材料后,开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合符要求的,一次性进行告知申请人补正)。接受申请人材料后,市、州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对保安服务公司变更后场地进行现场复核,出具现场核查登记表,并由黔东南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提出意见后,报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审核。
二、保安服务公司名称变更流程。由申请人将申报材料递交市、州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或者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市、州级公安机关或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接受材料后,开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合符要求的,一次性进行告知申请人补正)。接受申请人材料后,市、州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对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材料进行核实,并由黔东南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提出意见后,报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审核。
三、补发保安服务许可证流程。由申请人将申报材料递交市、州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或者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市、州级公安机关或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接受材料后,开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合符要求的,一次性进行告知申请人补正)。接受申请人材料后,市、州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由黔东南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提出意见后,报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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